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识别获取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7-06-27浏览次数:374

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识别获取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定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适用的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识别、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渠道,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为最新版本,提高师生员工和相关方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学校识别、获取、评审、更新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3.职责

3.1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会办公室)

3.1.1负责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收集、识别和更新,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2负责组织各专项安全监管部门对识别的法律、法规进行符合性评价。

3.1.3负责向各部门宣传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2各专项安全监管部门

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传递到安委会办公室。

3.3各区域安全管理部门

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传达给师生员工,并遵照执行。

4.程序

4.1获取途径

4.1.1上级主管部门发文、转文;

4.1.2通过各安全相关主管部门获取;

4.1.3通过政府机关、行业协会等获取;

4.1.4上网查询;

4.1.5会议获取;

4.1.6从法律、法规、标准发行处获取;

4.1.7其他渠道。

4.2识别和确认

4.2.1根据学校各项工作中所涉及到的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

4.2.2根据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4.2.3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进行评审确认,报学校领导审核批准。

4.2.4安委会办公室及时将最新版适用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传达给有关部门。

4.3更新

4.3.1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

4.3.2安委会办公室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

4.3.3当学校各项工作中所涉及到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识别。

4.4评审和修订

4.4.1安委会办公室每年组织有关部门对已发布的规章制度的可行性进行评审,不适宜的及时进行修订。

4.4.2当学校安全管理相关内容发生变化时,各部门应及时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确保适用性和有效性。

4.5贯彻执行

4.5.1各部门要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标准,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

4.5.2安委会办公室每年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及时督促整改。

4.5.3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建立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记录。

5.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